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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小学家长,你们也要上课啦!

余杭发布 2020-10-25


最新水情信息
江河水位: 截至09时20分, 超保证站点有1个,分别为:德清大闸上4.23米 超保证0.07米;超警戒站点有5个,分别为:余杭7.94米 超警戒0.78米,瓶窑6.17米 超警戒0.51米,临平下2.33米 超警戒0.17米,塘栖北2.32米 超警戒0.16米,塘栖2.36米 超警戒0.16米。
水库水情:截至09时20分, 超汛限的水库有11个,分别为:青山水库26.21米 超汛限3.05米,四岭水库70.83米 超汛限1.23米,西中56.7米 超汛限0.09米,龙坞112.03米 超汛限0.08米,西舍23.04米 超汛限0.07米,龙兴桥58.57米 超汛限0.04米,外大坞44.29米 超汛限0.03米,长溪78.92米 超汛限0.03米,康门24.83米 超汛限0.01米,金刚塘66.21米 超汛限0.01米,馒头山156.26米 平汛限水位。


为落实家长素养提升工程,进一步推动家校共育,省教育厅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推进浙江省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建设的通知》。




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是什么?


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以下简称数字家校)是与中小学校实体家长学校紧密结合,以“互联网+”思维,通过数字化学习平台和学习资源,跨时空面向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传播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有效提升家长素养和家校共育水平的新型学习阵地和传播模式。



浙江计划用5年时间,分步推进中小学数字家校建设,到“十四五”末全省70%的中小学建成数字家校。鼓励各地有条件的幼儿园参照执行。


数字家校创建要求




创建模式。数字家校以学校为主体,选用以下四种模式之一创建:


  • 选用省平台——“之江汇”教育广场APP家长端创建


  • 选用市、县级网上家长学校平台创建


  • 通过学校自建平台(校园网、校园电视台、校微信公众号等)创建


  • 选用其他家庭教育专业学习平台创建




应用要求。数字家校应建立长效运作机制,由学校对照《浙江省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认定基本条件》,引导家长完成以下应用:


  • 学校每年向家长推荐家庭教育学习资源不少于20个,引导家长自主学习;


  • 注册学校指定的数字家校平台学习的家长比例不少于60%


  • 家长每年人均完成网上家庭教育学习不少于4次




认定程序。由各地教育局组织学校开展数字家校创建,采用信息化手段核查数字家校运作实效,并向设区市教育局推荐达成认定条件的数字家校名单。各设区市教育局对照认定基本条件,分年度完成认定并公布数字家校。各设区市2020年度认定数字家校比例不低于当地中小学校总数的10%。




工作评价。数字家校创建及应用情况纳入区域教育信息化发展评价,由省教育技术中心组织与管理。各地各校参照全省教育装备统计要求上报应用绩效,鼓励有条件的市、县级网上家长学校与“之江汇”教育广场实现用户和应用数据对接。各市、县(市、区)数字家校认定比例、家长注册人数、总访问量等应用数据在“浙江家长学校”网站(jzxx.zjer.cn)上展示。





推进步骤安排如下↓↓


01

建立数字家校共建共享机制

建立浙江省数字家长学校共建共享联盟(以下简称数字家校联盟),有效整合、推进全省家庭教育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数字家校联盟由省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管理,采用设立浙江数字家长学校分平台创建浙江数字家校联盟校两种方式,组织省内市、县级的优质网上家长学校及家庭教育工作成效突出的中小学校加入。


(一)浙江数字家长学校分平台


  • 申报单位需在“浙江家长学校”网站创设资源共享分平台,并负责该分平台的日常资源更新与维护。


  • 首期提供优质家庭教育数字资源不少于15个。每年更新不少于5个,推荐名师网络直播活动不少于2次


  • 各分平台由推荐单位命名,向全省乃至全国展示当地家庭教育成效、树立家庭教育品牌。同时,各分平台可同步共享省平台优质资源。



(二)浙江数字家长学校联盟校


各联盟校直接基于“之江汇”教育广场APP家长端创建数字家校,享受3项特权


  • 联盟校可直接调用“浙江家长学校”课程资源库资源,与学校原创资源相结合,构建校级家长学校网络课程。


  • 联盟校可享受省平台用户管理功能,组建班级、学校两级学习圈,按年级发布学习任务,组织家长开展有效学习,并通过家长与学生学籍账号绑定,实现家长与学生伴随式学习。


  • 提供家长网络学习数据统计和学习积分管理,实现学校对家长学习的数字化考核。



指导联盟校深入开展数字家校应用研究,向全省输出“一门课程、一位导师、一个案例”


  • 一门课程:联盟校应按年级化、系统化要求建成并向全省共享一门示范性家长学校网络课程,课程资源总数不少于30个(其中学校原创资源不少于10个)


  • 一位导师:联盟校应推荐1位以上家庭教育导师参与“浙江家长学校”网站、移动端组织的互动答疑活动,每学期完成网络答疑不少于5次


  • 一个案例:联盟校应基于“之江汇”教育广场APP家长端,完成家长实名注册率不少于90%、每学年人均完成网络学习不少于8次等基础任务。同时,联盟校应围绕课程建设、学习组织与管理、评价与激励机制等,开展深入研究,并形成可向全省共享的典型应用经验和案例。


首批分平台和联盟校,由各设区市教育局于2020年8月底前完成推荐,原则上要求各设区市推荐优秀市、县网上家长学校平台1-2个、每县推荐联盟校1-2所。



02

开展2020年数字家校

认定工作

各设区市教育局于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区域内首批数字家校认定并公布,并填报认定结果统计表,通过钉钉或邮件发送至省教育技术中心。



03

组织全省数字家校

优秀应用案例征集活动

围绕数字家校建课程、重应用、有共享三个维度评价,从2021年开始,每年向全省各地征集100个数字家校优秀应用案例,通过引领示范、以点带面,提升浙江数字家校建设与应用水平。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通知》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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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支持/浙江发布、区林水局

编辑/孟婷、一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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